第六十七章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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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國明把小鹿送到了樓上的書房裏。小鹿起初還不知道程廷禮把脾氣發成了什麽規模,進門一瞧,才有些發傻。原來這大書房裏高高矮矮的站了許多戎裝軍官,看肩章,還都是高級的軍官。這些軍官呈扇形圍在大寫字臺前,而程廷禮靠著寫字臺半站半坐,一張白臉上隱隱的還有怒意。見小鹿進來了,他一改往日的溫和慈愛,直接吼道:“小鹿過來!”
小鹿靠邊繞過軍官隊伍,兜著圈子走到了程廷禮身邊。垂下雙手一鞠躬,他規規矩矩的喚道:“幹爹。”
程廷禮沒理會,抓著小鹿的胳膊往自己身邊拽了拽,然後對著前方軍官怒道:“瞧瞧,我這個孩子,只憑著一個營的人馬,就把姓羅的給我攆出了幾十裏!不但攆出了幾十裏,那姓羅的還再也沒敢回去過!怎麽,你們兵強馬壯的幾千幾萬人,反倒讓姓羅的白殺白搶了?”
小鹿聽到這裏,腦筋迅速的轉了圈子,立刻明白了——原來羅美紳是四處掠奪,當時並不是只打了自己這一家的主意。
程廷禮罵了一氣,又轉向小鹿問道:“說說,你是怎麽收拾羅美紳的?”
小鹿沒敢說當時羅美紳一部已經餓得沒了人樣,更不能說自己是和羅美紳做了生意,和平分手。暗暗的一咬牙,他決定撒謊。
他很少撒謊,偶爾撒一次,也像做大事一樣很慎重。旁人看不出他的慎重,只看他神情莊嚴,幹燥的薄嘴唇開合了,發出低而粗糙的聲音:“我們是……勇敢的……戰鬥!”
程廷禮松手向下一拍大腿:“聽聽!那羅美紳如今不過是流寇一般的東西,你們還當他有當年的威風嗎?一個孩子都不怕他,你們怕?!”
隨即他起了身,開始指著鼻子罵人:“你看看你們,當初我看你們都是青年才俊,結果長到如今,全成了腦滿腸肥的昏庸樣子!一個個腰粗十圍、腹大如鼓,哪裏還像個軍人?!”
說到這裏,他邁步走到其中一人面前。這人看階級是個旅長,將校呢的軍裝嶄新平整,領口露出絲綢襯衫的領子,胸前垂下一小段白金表鏈,下方的及膝馬靴烏黑鋥亮,連靴底牙子都是一塵不染。程廷禮一手抓過了小鹿,一手在旅長腦袋上扇了一巴掌:“混賬東西,我是挑旅長,又不是選秀女,你差事辦得一塌糊塗,倒是把自己打扮了個溜光水滑!”緊接著他把小鹿往自己身邊一帶:“你看我這孩子穿的是什麽,再看看你穿的是什麽?”
旅長知道自己這個打扮是沒有錯的,軍座有以貌取人的習慣,穿戴邋遢了也一樣要挨罵,所以此刻幹脆不辯解,只耷拉眉毛做了個悲哀表情,誠惶誠恐的答道:“軍座教育有方,卑職不敢和鹿少爺相比。今天受了您的教導,往後卑職一定改過自新,再不留戀浮華,把心思全用到帶兵治軍一途上去!”
程廷禮擡手一擰旅長的鼻尖:“你小子就是會說!”
然後後退了一步,他對著前方又吼一聲:“全給我滾出去!”
扇形隊伍對著他一立正一敬禮,然後猶猶豫豫的、灰頭土臉的慢慢退出了書房。等到書房內終於徹底清凈了,程廷禮轉身走回寫字臺前,靠著寫字臺恢覆了半站半坐的姿勢。
擡手把小鹿招呼到了自己面前,他變臉似的,忽然笑瞇瞇了。
握著小鹿的一只手,他柔聲問道:“怎麽不早點兒回來?幹爹一直想著你呢。”
不等小鹿回答,他擡手摸了摸小鹿的腦袋,又道:“去把外面衣服脫了吧。”
小鹿抽出手,脫了大衣掛上了屋角的衣帽架。回頭望向程廷禮,他發現幹爹已經徹底的坐上了寫字臺,兩條長腿垂下來晃晃蕩蕩。
把小鹿又叫了回來,程廷禮這回用雙腿夾住了小鹿。一手摟住了小鹿的腰,他微笑著低聲問道:“小混蛋,說,是不是一點兒也沒想幹爹?”
小鹿剛才已經撒了一次謊,不想再來一次。勉強自己忍受了程廷禮的大腿,他低聲答道:“想了。”
程廷禮饒有興味的問道:“想我什麽?”
小鹿搖了搖頭:“不知道。只是偶爾想一想,希望您健康。”
程廷禮用手指一刮他秀氣的直鼻梁:“這倒是句真話。”
隨即把手指收到唇邊輕輕吻了一下,程廷禮笑微微的又問:“小寶貝兒,你是不是個誠實的孩子?”
小鹿看著程廷禮的眼睛,不明白他這一問是從何而來:“是。”
程廷禮對著他一歪腦袋,做了個很年輕的調皮姿態:“誠實就好。尤其是在感情上,千萬不要欺騙我。”
小鹿疑惑的望著他,完全的沒聽懂。而程廷禮臉上帶著笑,眼中卻是清淩淩的沒有表情。像通了讀心術一樣,他繼續問小鹿:“還記得我們的約定嗎?”
小鹿想了幾秒鐘,想起來了。
當初對待這個約定,他答應得不假思索、斬釘截鐵;此刻從頭到尾的再一回想,他忽然發現這約定是如此的荒謬和蠻橫。
同時也是有力的、不容置疑的,因為立約的那一方是程廷禮。
程廷禮彎下腰,把下巴搭上了小鹿的肩膀。微微的側過了臉,他的呼吸撲上了小鹿的耳根:“我聽人說,你和何若龍好上了,兩個人同床共枕,蜜裏調油——”
話未說完,小鹿咬牙切齒的開了口:“沒有!”
程廷禮嘿嘿嘿的笑了一氣,緊接著忽然噙住小鹿的耳垂用力一吮,同時用拇指狠狠碾壓了小鹿胸膛上的一點。小鹿身上最敏感的兩處驟然受襲,刺激得他竟是大叫一聲拼命一掙,當場就惡狠狠的推開了程廷禮。
程廷禮向後一仰,可是兩條腿依然夾著小鹿。手撐著寫字臺坐正了,他沒事人似的不笑不惱。單手捏了小鹿的下巴,他繼續仔仔細細的端詳對方的臉。
程廷禮玩過的小子實在是太多了,一名青年是否已經“開竅”,他單憑眼睛就能看出個八九不離十。兒子前些日子回了家,氣沖沖的向他大發了一頓牢騷,總而言之,是怨他把小鹿放遠了,導致小鹿學了壞。
在程廷禮的心中,小鹿學壞倒是不怕的,只要他是壞在了自己手裏。年紀大了,他對於美色已經不是特別的執著,佳人之流,能弄到手自然是好,弄不到手,也不會心心念念的太惦記,唯獨小鹿是個例外。小鹿像是他留給自己的體己,隱秘的、純潔的,他不吃,也不許旁人染指,兒子也不許。
把小鹿端詳了個透,程廷禮最後若有所思的放下了手。
“好,好。”他柔聲說道:“你去休息吧,幹爹相信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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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鹿靠邊繞過軍官隊伍,兜著圈子走到了程廷禮身邊。垂下雙手一鞠躬,他規規矩矩的喚道:“幹爹。”
程廷禮沒理會,抓著小鹿的胳膊往自己身邊拽了拽,然後對著前方軍官怒道:“瞧瞧,我這個孩子,只憑著一個營的人馬,就把姓羅的給我攆出了幾十裏!不但攆出了幾十裏,那姓羅的還再也沒敢回去過!怎麽,你們兵強馬壯的幾千幾萬人,反倒讓姓羅的白殺白搶了?”
小鹿聽到這裏,腦筋迅速的轉了圈子,立刻明白了——原來羅美紳是四處掠奪,當時並不是只打了自己這一家的主意。
程廷禮罵了一氣,又轉向小鹿問道:“說說,你是怎麽收拾羅美紳的?”
小鹿沒敢說當時羅美紳一部已經餓得沒了人樣,更不能說自己是和羅美紳做了生意,和平分手。暗暗的一咬牙,他決定撒謊。
他很少撒謊,偶爾撒一次,也像做大事一樣很慎重。旁人看不出他的慎重,只看他神情莊嚴,幹燥的薄嘴唇開合了,發出低而粗糙的聲音:“我們是……勇敢的……戰鬥!”
程廷禮松手向下一拍大腿:“聽聽!那羅美紳如今不過是流寇一般的東西,你們還當他有當年的威風嗎?一個孩子都不怕他,你們怕?!”
隨即他起了身,開始指著鼻子罵人:“你看看你們,當初我看你們都是青年才俊,結果長到如今,全成了腦滿腸肥的昏庸樣子!一個個腰粗十圍、腹大如鼓,哪裏還像個軍人?!”
說到這裏,他邁步走到其中一人面前。這人看階級是個旅長,將校呢的軍裝嶄新平整,領口露出絲綢襯衫的領子,胸前垂下一小段白金表鏈,下方的及膝馬靴烏黑鋥亮,連靴底牙子都是一塵不染。程廷禮一手抓過了小鹿,一手在旅長腦袋上扇了一巴掌:“混賬東西,我是挑旅長,又不是選秀女,你差事辦得一塌糊塗,倒是把自己打扮了個溜光水滑!”緊接著他把小鹿往自己身邊一帶:“你看我這孩子穿的是什麽,再看看你穿的是什麽?”
旅長知道自己這個打扮是沒有錯的,軍座有以貌取人的習慣,穿戴邋遢了也一樣要挨罵,所以此刻幹脆不辯解,只耷拉眉毛做了個悲哀表情,誠惶誠恐的答道:“軍座教育有方,卑職不敢和鹿少爺相比。今天受了您的教導,往後卑職一定改過自新,再不留戀浮華,把心思全用到帶兵治軍一途上去!”
程廷禮擡手一擰旅長的鼻尖:“你小子就是會說!”
然後後退了一步,他對著前方又吼一聲:“全給我滾出去!”
扇形隊伍對著他一立正一敬禮,然後猶猶豫豫的、灰頭土臉的慢慢退出了書房。等到書房內終於徹底清凈了,程廷禮轉身走回寫字臺前,靠著寫字臺恢覆了半站半坐的姿勢。
擡手把小鹿招呼到了自己面前,他變臉似的,忽然笑瞇瞇了。
握著小鹿的一只手,他柔聲問道:“怎麽不早點兒回來?幹爹一直想著你呢。”
不等小鹿回答,他擡手摸了摸小鹿的腦袋,又道:“去把外面衣服脫了吧。”
小鹿抽出手,脫了大衣掛上了屋角的衣帽架。回頭望向程廷禮,他發現幹爹已經徹底的坐上了寫字臺,兩條長腿垂下來晃晃蕩蕩。
把小鹿又叫了回來,程廷禮這回用雙腿夾住了小鹿。一手摟住了小鹿的腰,他微笑著低聲問道:“小混蛋,說,是不是一點兒也沒想幹爹?”
小鹿剛才已經撒了一次謊,不想再來一次。勉強自己忍受了程廷禮的大腿,他低聲答道:“想了。”
程廷禮饒有興味的問道:“想我什麽?”
小鹿搖了搖頭:“不知道。只是偶爾想一想,希望您健康。”
程廷禮用手指一刮他秀氣的直鼻梁:“這倒是句真話。”
隨即把手指收到唇邊輕輕吻了一下,程廷禮笑微微的又問:“小寶貝兒,你是不是個誠實的孩子?”
小鹿看著程廷禮的眼睛,不明白他這一問是從何而來:“是。”
程廷禮對著他一歪腦袋,做了個很年輕的調皮姿態:“誠實就好。尤其是在感情上,千萬不要欺騙我。”
小鹿疑惑的望著他,完全的沒聽懂。而程廷禮臉上帶著笑,眼中卻是清淩淩的沒有表情。像通了讀心術一樣,他繼續問小鹿:“還記得我們的約定嗎?”
小鹿想了幾秒鐘,想起來了。
當初對待這個約定,他答應得不假思索、斬釘截鐵;此刻從頭到尾的再一回想,他忽然發現這約定是如此的荒謬和蠻橫。
同時也是有力的、不容置疑的,因為立約的那一方是程廷禮。
程廷禮彎下腰,把下巴搭上了小鹿的肩膀。微微的側過了臉,他的呼吸撲上了小鹿的耳根:“我聽人說,你和何若龍好上了,兩個人同床共枕,蜜裏調油——”
話未說完,小鹿咬牙切齒的開了口:“沒有!”
程廷禮嘿嘿嘿的笑了一氣,緊接著忽然噙住小鹿的耳垂用力一吮,同時用拇指狠狠碾壓了小鹿胸膛上的一點。小鹿身上最敏感的兩處驟然受襲,刺激得他竟是大叫一聲拼命一掙,當場就惡狠狠的推開了程廷禮。
程廷禮向後一仰,可是兩條腿依然夾著小鹿。手撐著寫字臺坐正了,他沒事人似的不笑不惱。單手捏了小鹿的下巴,他繼續仔仔細細的端詳對方的臉。
程廷禮玩過的小子實在是太多了,一名青年是否已經“開竅”,他單憑眼睛就能看出個八九不離十。兒子前些日子回了家,氣沖沖的向他大發了一頓牢騷,總而言之,是怨他把小鹿放遠了,導致小鹿學了壞。
在程廷禮的心中,小鹿學壞倒是不怕的,只要他是壞在了自己手裏。年紀大了,他對於美色已經不是特別的執著,佳人之流,能弄到手自然是好,弄不到手,也不會心心念念的太惦記,唯獨小鹿是個例外。小鹿像是他留給自己的體己,隱秘的、純潔的,他不吃,也不許旁人染指,兒子也不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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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,好。”他柔聲說道:“你去休息吧,幹爹相信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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